提升河湖保护治理水平!最高检、水利部:在违法行为多发领域开展专项行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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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月9日,最高检、水利部联合召开“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 依法维护国家水安全”新闻发布会,发布最…

  6月9日,最高检、水利部联合召开“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 依法维护国家水安全”新闻发布会,发布最高检、水利部联合出台的《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》。

 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说,《协作意见》由四部分组成,重点围绕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意义、领域、机制、保障等内容进行规定。

  意见提到,聚焦水利领域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,特别是情节严重、影响恶劣、拒不整改的违法行为,加大协作力度,提升河湖保护治理水平。

  上述意见总结水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实践,明确水旱灾害防御、水资源管理、河湖管理、水工程管理、水土保持等5个重点协作领域,并列举了一些典型违法情形。

  张雪樵介绍,上述意见要求,最高检、水利部共同分析研判本流域本区域水事违法案件特点,研究协作任务和重点事项,协商解决重大问题。

  “在违法行为多发领域、重点流域和敏感区域等联合开展专项行动;对重大复杂问题联合挂牌督办。”

  意见还提到,明确线索移送标准,对涉及多个行政机关职责、协调处理难度大、执法后仍不足以弥补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损失,以及其他检察公益诉讼线索,应及时移送检察机关。

  “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问题线索,可先行与水利部门磋商,发挥合力,提高效率。”

  意见明确,检察机关依法查阅、调取、复制水行政执法卷宗材料,收集相关证据的,水利部门应当予以配合,并提供技术支持。

  检察机关发现水利部门可能存在履职不到位或者违法风险隐患的,及时告知和提醒。案件办结后,检察机关可以向水利部门通报案件办理情况。

  文/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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